
近日,网传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发布了一则新规,是关于“加强临床科室干部任职考核及医务人员晋升晋级”的规定,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
医院出新规不稀奇,但在该规定里,第三条内容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和讨论。
规定第三条写道:已到晋升年限,但未按时晋升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的人员,如二年内不申请晋升或连续二次未晋升成功者,考虑该类人员轮到杭城外的院区工作。
这样看,晋升不成功不行,即使医务人员自己不愿晋升也不行,非升即走。
邵逸夫医院作为三甲医院,医疗水平和科研水平自然不用说,作为高水平医院,规定中其他条款自然也可以理解。
但这第三条规定是不是有点太狠了点呢?
对此,网友们表示:
“怪不得我一直觉得近年邵逸夫的综合水平超越浙二浙一了”
“医院也搞非升即走?”
“不准躺平,关系该走还得走!”
“这是医院还是学校呀?”
对医院这条规定,大家怎么看?
